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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一个月内贵阳1300余人因此被罚

2017-07-28 00:25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游龙新闻

核心提示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7月27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获悉,7月以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1300余起。 2017年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昌鼎)7月27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获悉,7月以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1300余起。

2017年以来,贵阳市交管局持续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进行严厉整治,要求路面执勤民警,执法全程摄像记录,通过全程记录,推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和“不礼让斑马线”的治理。通过严厉的整治,越来越多的驾驶人主动停车礼让行人。

据了解,机动车并不只是在斑马线上才应让行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受到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生命线,但数据显示,这条“生命线”并不安全。2013年至2014年全国不礼让斑马线导致的交通事故共计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家车占比72.6%,出租客运车辆占比7.7%,货运车辆占比9.9%,其他车辆占比9.8%。而2017年到目前为止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导致的交通事故1856起,死亡人数526人。因此,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开始陆续重视文明礼让的宣传,对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贵阳交警呼吁:“礼让斑马线”是对公共意识、人的现代化重要内涵的挖掘和培养。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就应该有公共责任和担当,特别是当自身行为会给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带来重大公共影响的时候,我们更应该自觉地落实好这种公共责任,多给社会带来正能量,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减速线”、“安全线”和“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