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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环内拟禁放烟花爆竹

2017-07-29 03:0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游龙新闻

核心提示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昨天开始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开征集意见。此前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昨天开始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开征集意见。此前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次修正案提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五环路以外地区,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和此前规定相比,五环内由“限改禁”,五环外由可自行划定限制燃放区域改为可自行划定限制和禁止燃放区域,明确了限制燃放的时间要求。此外,还增加了“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停止销售、配送、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并增加了相应处罚规定。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经2005年9月9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此次修正案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五环路以外地区,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释疑

为何在此时提出五环内从限放到禁放?

市政府法制办官网昨天公布的关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对此作出了解释。

本市1993年颁布,2005年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五环路以内规定为限制燃放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五环路以外地区由区县政府根据需要划定限制燃放区域。

近年来,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消防等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改善空气质量、调整现行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等规定的呼声日渐提高。

燃放烟花爆竹加剧空气污染。从近五年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初五)空气质量情况看,春节期间,PM2.5平均浓度均超出全年日均浓度,重污染天数在2天至4天之间。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正月十五3天的PM2.5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此外,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情、伤情。随着城市规模扩张,城市建筑和人口密度的不断增长,燃放烟花爆竹对首都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危害,也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较大损失。

近年来,社会舆论要求进一步严格禁限措施,在尊重和继承传统民俗的同时更加注重城市发展、环境质量和公共安全承受能力的呼声日益强烈。市政府经过反复论证和慎重考虑,将修订《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列入2017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并确定为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拟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对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严格限制,和群众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是否有冲突,会不会引起不同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大家燃放意愿和风俗,在前期有关部门也很关注,一方面充分理解这种风俗,但基于首都城市发展规模、城市人口密度,特别是城区的情况,尊重传统文化的同时,更多要考虑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城市承载能力,基于这点,采取了目前的措施。

针对五环外可自行划定限制或燃放区域,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空气重污染期间会要求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平时一般都是以五环为界限进行限制或禁止,可以说都是特定的一部分区域。比如密云和延庆都有过相关规定,在部分区域禁止或限制燃放,但整个区都禁止燃放,一是不具备这种条件,二是也没有这种必要。下一步,各区根据给予的授权进行划定,但应该不会在本区全境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限制和禁止燃放的规定变迁史

上世纪80年代末

上世纪80年代末,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北京市于1987年开始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管理方针。

1993年12月1日

1993年12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当时的城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05年

2005年,市人大审议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禁放”变“限放”是其最大变化,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地区为限放烟花爆竹地区。

2017年7月

2017年7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开始征集意见,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