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开州区竹溪镇高峰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兰晋在协助镇政府开展高山生态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

2017-07-29 14:34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游龙新闻

核心提示

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昨天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六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央广网重庆7月2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昨天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六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

2013年至2014年,开州区竹溪镇高峰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兰晋在协助镇政府开展高山生态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村民列为申报对象,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37.3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2月,周兰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周兰晋的刑事责任。因失职失责,竹溪镇原副镇长杨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中索取好处费

2011年至2015年,荣昌区盘龙镇昌州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方火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村民给予的好处费4000元;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妻子及两个女儿申报为建卡贫困户并享受扶贫待遇2960元。李方火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月,李方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因失职失责,昌州村党支部书记田时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审核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

2015年至2016年,武隆区白云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军与白云乡经发办负责人王滢锐在负责审核该乡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期间,未对小额贷款贴息申报材料、贷款贴息人员身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造成该乡红色村、红云村互助合作扶贫协会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贴息79人次共计10.57万元。2017年5月,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滢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贷款及贴息资金已全部追回。

D级危房改造工作中侵占补助资金、徇私舞弊

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奉节县兴隆镇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原工作人员陈期玉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占有该镇六垭村村民许某某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被许某某发现后才退还。2013年至2015年下半年,时任六垭村村委会主任任茂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本村无房五保户、残疾人粟某某的名义申报并获得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自己使用1.35万元。调查期间,违纪款项已清退。2017年1月,陈期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3月,任茂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失职失责,兴隆镇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原所长肖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隆镇原副镇长姜友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镇长黄浩被通报批评。

违规申报建卡贫困户

2014年8月,石柱县黎场乡江云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召国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故意隐瞒自己的户籍信息以家人名义进行申报,并私下给黎场乡扶贫办干部张华打招呼,希望将其纳入贫困户。张华明知周召国户不符合条件,擅自将其录入扶贫开发系统并成功申报为贫困户。同时,周召国明知本村安兴组组长周华元户不符合条件而违规上报,使周华元户用虚假资料成功申报为贫困户。此外,周召国等人在识别贫困户中不实不准,将5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期间,有关违规事项已纠正。2017年4月,周召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华元被责令辞去江云村安兴组组长职务。因失职失责,黎场乡原副乡长郭华松、原纪委书记周亚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云村村委会原主任周社权被免予党纪处分,黎场乡党委原书记曾凡盛、原乡长杨海、原统战委员谭代槐被诫勉谈话。

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

2015年10月,酉阳县铜鼓乡官塘村党支部书记李健康在明知其姐夫冉某某不符合申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政策的情况下,将其纳入搬迁计划名单上报,使其获得补助资金5万元。2017年6月,李健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已全部追缴。因失职失责,铜鼓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陈强和铜鼓乡副调研员、官塘村原驻村联系领导付月发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