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3 19:03 来源:华东日报 作者:张謇
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出,同车十岁的女儿哭着“不能抓走我爸爸”。
楚天都市报7月20日讯(记者张明泉 通讯员冯长青 刘宇琦)男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出,同车十岁的女儿哭着“不能抓走我爸爸”。昨日,处理该起酒驾案的省高警荆州大队交警谈及此景很是动情,提醒更多司机应当引以为戒,别让家人为你流泪。
7月19日晚,省高警荆州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公路潜江收费站开展酒驾集中整治,执勤中见一辆挂“鄂D”牌的轿车,行至四五十米处突然不动了。民警感觉车内有异常,立即上前查看,在对该车检查时,闻到车内有酒气,依法对驾车男子刘某作呼气式酒精检测,证实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毫克/100毫克,定性为“酒后驾驶”。
看到交警在对爸爸检测酒精含量,刘某的十岁女儿下车伤心大哭:“不能抓我爸爸,不能抓我爸爸……” 刘某则一把搂过女儿,笑着笑着竟也抹起眼泪,他向交警认错,称刚刚没控制好自己,“在潜江喝了两杯啤酒”。
一旁的女儿在不停哭泣,“抓了我的爸爸,我就没有爸爸了。 ”接受处罚的刘某只好安慰孩子。这场面顿时让民警五味杂陈,对着孩子耐心安慰并不是要抓走爸爸,“爸爸今晚会跟你一起回家”。
鉴于刘某诚恳认错,民警未对其作现场处理,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暂扣驾驶证告知其15天内到大队接受处理。在叫来朋友帮忙驾车后,刘某搂着女儿暂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