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08:11 来源:华东日报 作者:张謇
澄迈动态本报金江7月27日电(见习记者陈卓斌记者程范淦)日前,澄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好
本报金江7月27日电 (见习记者陈卓斌 记者程范淦)日前,澄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对全县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对象范围、活动方式与主要内容等作出了统一要求。根据《通知》,各党支部可在完成5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设计“主题党日”的“自选动作”。
据了解,澄迈统一将每月10日确定为各级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要求集中活动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天;除省、县一级有重大的活动安排和特别紧急的事项外,“主题党日”活动需雷打不动地按时进行;全县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都应在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送学上门、及时补课,不让一名党员掉队。
《通知》指出,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拟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要注意把落实好党章党规要求的基本制度作为“规定动作”,包括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组织集中学习、缴纳当月党费、落实组织生活等;重点围绕红色教育、志愿服务、脱贫攻坚、廉政教育等方面内容设计“自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