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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穿越马路致男子撞车亡 饲主判赔246万新台币

2017-07-24 21:44 来源:华东日报 作者:张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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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7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太平区旱溪东路一中古车行,陈姓女业者饲养一只名为“胖大”中型犬,2014年12月2日奔跑穿越马路,害余姓机车骑士冲

华夏经纬网7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太平区旱溪东路一中古车行,陈姓女业者饲养一只名为“胖大”中型犬,2014年12月2日奔跑穿越马路,害余姓机车骑士冲进对向车道撞上大货车死亡,陈女被判5月定谳,死者父母请求损害赔偿,台中地院判决陈女须赔偿246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判决书指出,陈女与丈夫在太平区经营中古车行,在店内饲养中型犬“胖大”,2014年12月2日未系狗炼的“胖大”突然奔跑横越马路,32岁余姓骑士骑机车经过,反应不及与犬只擦撞,余男机车倾斜冲入对向车道内,直接撞击沈男驾驶的营业大货车,被卷入车底遭碾压,延至翌日下午死亡,刑事部分陈女被判5月徒刑定谳。

死者父母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丧葬费40万余元、余父(59岁)和余母(54岁)的扶养费用各扶养费188、237万余元,及两人精神慰抚金各15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后,法官审酌死者还有一长兄共负抚养责任,认定陈女应给付余父扶养费82万余元、余母84万余元。另考虑陈女有一脑性麻痹孩子,应给付慰抚金降为各120万元为适当,总计余父可请求202万余元、余母可请求244万余元;扣除余父、余母各领到100万余元之强制责任保险金,判决陈女仍需支付共246万余元。